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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部分上市公司仍存隐瞒、虚报内控缺陷等问题

[02月05日 16:58]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肖鸥   阅读量:9302   

财政部网站9日发布《我国上市公司2017年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下称《报告》)指出,在对上市公司披露的2017年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分析后发现,部分公司仍存在披露的内部控制缺陷整改不到位,隐瞒、虚报内部控制缺陷,披露内部控制缺陷时僻重就轻等问题。

据《报告》统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共有上市公司3485家,其中,沪市上市公司1396家,深市上市公司2089家。深市上市公司中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分别有476家、903家和710家,另有240家上市公司未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指出,在3245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上市公司中,963家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占比为29.68%,其中69家披露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51家披露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上市公司的比例相对于前两年有所下降。

《报告》还显示,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容上看,排名前三位的是会计系统缺陷、资金活动方面缺陷、信息披露缺陷,占比分别为25%、18.92%、10.14%。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内容方面,信息披露存缺陷的占比为11.21%,主要表现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未及时披露;资金活动方面的缺陷占比为10.34%,主要表现在募集资金未按照恰当用途使用、大额资金事项未经审批等方面。

根据《报告》,在75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金融行业上市公司中,60家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占比较2016年上升13.87%。将金融行业类别进行细分,6家保险业上市公司中有5家存在一般缺陷,占比较2016年增加33.33%;25家货币金融服务业上市公司中有22家存在缺陷,占比较2016年增加13%;35家资本市场服务业上市公司中有27家存在缺陷,占比较2016年增加8.75%;9家其他金融业上市公司中有6家存在一般缺陷,比2016年增加23.81%。可见,2017年金融行业上市公司存在缺陷的比例比2016年有显著增加。

《报告》还指出,在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68家ST类上市公司中,39家公司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显著高于整体水平。

《报告》同时建议,政府要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的力度,对内控不健全、有内控制度但执行不力的公司,加大处罚力度。密切关注、跟踪内部控制审计实施效果,进行统一规范。增强独立性,加强对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监管和问责,并加快出台金融类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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