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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全焜报道:近日,笔者从市社会保险局了解到,目前我市2018年度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已圆满结束,共为全市15万余名退休人员补发调待养老金1.4亿元。
据悉,参与此次养老金调整的人员范围是,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此次养老金总体涨幅为5%左右,但具体到每个人,由于参加工作时间早晚、退休时间早晚、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现在年龄大小的不同,每个人增加的金额有所差别。
为体现社会公平、激励“多缴多调”“长缴多调”、关怀特殊群体,今年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结合”的调整办法。首先是定额调整,按退休时间分为三档,每人每月分别增加45元、40元、35元。其中,第一档为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增加45元;第二档为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增加40元;第三档为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增加35元。其次是挂钩调整,也就是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 “双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再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4%。第三是适当倾斜,让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多涨一些。具体为,1949年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9年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原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一项。此外,2017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 (即1938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7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即1937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我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 (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
在此次调待期间,市社会保险局采取三项措施确保按时足额发放。一是 “准”字为本,调待金额分厘不差。市社保局联合市人社局信息中心,在金保系统中编写程序代码,设置自动计算程序,通过大数据筛查,比对历年待遇调整情况,核查退休人员基本信息,确保每一名退休人员调待基数准确、调待标准一致、调待金额无误。二是 “信”字当先,发放承诺按时兑现。通过主流媒体向全市人民承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7月底前调整发放到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内基本养老金8月底前调整发放到位。三是 “优”字引领,为民服务贴心舒心。通过张贴政策文件、发布调待新闻、发放 《基本养老金调整温馨告知单》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向群众宣传解释调待政策。截至目前,增加的养老金已全部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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