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至7月28日,新区开展2018年上半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工作。
本次考核对象为党武、湖潮、高峰和马场四乡镇党委政府;脱贫攻坚“1+10”部门,包括政治部、经发局、财政局、社管局、卫计局、旅文中心、农水局等;脱贫攻坚存在问题专项治理各牵头单位,包括纪工委、政治部、经发局、规建局、财政局、社管局、卫计局、农水局、新闻中心等。
针对四个乡镇,考核内容为检查各乡镇脱贫攻坚“三率一度”情况;考核各乡镇2018年上半年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春风行动”开展情况,三保障、四场硬战工作落实情况;考核1+5+1专项治理情况;考核各乡镇2014至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情况,2018至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库建设情况。
考核采取入户调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调查时,每村入户调查农户30户,其中贫困户20户,包括“1+5+1”专项治理中的漏评户、错退户,拟脱贫户、小额信贷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户、2014至2017年危改户、残疾人户、得大病户、二老(独老)户和未脱贫但没有享受低保的农户、2014年6月10日前“四有人员”;非贫困户10户,主要入户调查“1+5+1”专项治理中的错评户、危改户。
另外,对脱贫攻坚“1+10”部门,考核内容主要为检查2018年上半年脱贫攻坚行业主责工作情况,脱贫攻坚“三保障”“四场硬战”工作落实情况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贵安新区报 王婉)
来源:贵安新区报 贵州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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