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中央财政下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52.98亿元,加上2017年提前下达的47.05亿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0.62亿元,以及用于支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属管医院参加属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补助资金8.98亿元,2018年中央财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109.63亿元已全部下达,主要用于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此次分配补助资金时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重要因素,对考核成绩靠后的省份或医院适当扣减补助资金,用于奖励考核成绩靠前的省份或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