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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11月07日 15:31] 来源:搜狐 编辑:夏冰   阅读量:5375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18-055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604,667,028.57元(未经审计),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以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累计人民币604,667,028.57元均属于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公司将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还应当披露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如适用)、补偿相关成本费用的期间、确认起点、分摊计入损益的期限、方法及金额。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预计会增加公司2018年度利润。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仍须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18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18-056

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等,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8年9月末,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9,797,9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9%,其中最高成交价为8.6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16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00,110,795.50元(不含交易费用)。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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