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并着眼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制度机制,在干部管理、机构编制管理、业务和收入管理、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税收工作的统一管理,理顺统一税制和分级财政的关系,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建立优化高效统一的税务机构职能体系。合并后,要以推进税务系统职能高效为着力点,通过改革重构税务机关组织体系,优化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科学设置内设机构,节约税务管理成本,将更多力量向业务部门和一线部门倾斜,强化税务稽查力量,通过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在全国范围内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税收征管体系。
提高税收执法的统一性。改革后,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职责将并入税务部门,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进程也进一步加快,征收管理面临的情况更加复杂,迫切需要加快统一税收立法,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完善与新机构职能相匹配的税收政策制度,理顺统一税制和分级财政的关系,用一个税制、一把尺子,提高税收执法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理顺税务总局为主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税务系统从总局到乡镇税务分局(税务所)的五级管理机构,链条长、节点多,要协调处理好上下层级税务机构之间权责关系,建立税务部门与地方各部门协同开展的“税收共治”格局,注重发挥地方政府的管理作用,共同推进依法治税和依法收费,共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为税收工作高效开展提供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应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历史性变化的重大举措。税务系统要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同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对此,《改革方案》提出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推进办税和缴费便利化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两头跑”“两头查”等问题,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和缴费成本,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税务机关。
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在改革进程中要继续用税务系统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持续革除不合时宜的陈规旧制,逐步整合统一业务办理流程,做到为群众解绊、为企业松绑、为市场腾位,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机会平等、权利平等和规则平等。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通过改革为创新发展添动力,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干事创业增便利。
构建更加便民的服务体系。要积极稳妥推进综合性办税场所“一厅通办”所有税收业务,让群众进一个门、到一个窗口、跑一次就能办成事。同时,加速融合网上办税系统,推进“一网通办”,研究构建全国统一的税费征管信息系统,从根本上解决“两头跑”问题,让群众在掌心里、指尖上就能办好事。践行共享发展理念,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推动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服务提供方式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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