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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4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何海晏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基于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为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经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及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本人提议:
1.建议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2.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3.建议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含)人民币8,000万元,不超过(含)人民币1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5.50元/股;
4.近期因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本次回购股份旨在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含按最新的回购规则执行减持),根据上述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5.截止本提议提交日,本人持有公司股份2,780,220股,在提出本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在未来六个月亦无减持计划。
6.建议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具体实施方式,并提请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此事项。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进行认真研究,讨论并制定回购预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上述回购事宜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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